查看完整版本 : 香港廉租房:申请制度严格 租金低廉


且狂且浪
2008-03-18 09:29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拥有自己的房屋是大多数人的梦想,但也是低收入阶层难以实现的梦想。而租金低、配套好的廉租房“公屋”,通过严格、公平的分配制度,给了三分之一的香港人安身之所。



  在一家公司做行政工作的阿坚近来很开心,大儿子工作了,他把现在住的房子又给儿子隔出一间。阿坚一家五口住在港岛南区由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里,房租每月1000多港元,虽然只有30多平方米,但安排得井井有条,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有了自己的小空间。“香港房价太高,出去租房子一个月要五六千港元,还是先在一起挤一挤吧,等有能力了再去租房或买房。”



  阿坚一家住的廉租房,就是香港的“公屋”。他们的居住状况可以说是三分之一香港人的缩影。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楼房造得密密麻麻,动辄几十层,其中很多被冠名为“**邨”,这就是“公屋”。一般由几栋高楼组成一个屋邨,这样的屋邨近200个,共有不同类型和租金水平的公屋单位68.37万个。除了居住面积比较小,生活设施样样齐全,交通出行也很方便,有些公屋居民还能享受无敌海景。



  1953年圣诞节,香港石硖尾木屋区的一场大火,令5万多人无家可归,当时的港英政府在原址兴建了7层高的大厦安置灾民,公屋由此产生。



  就在这一栋栋由政府兴建的公屋里,约两百万香港人获得了安身之处,从公屋里也走出了不少知名人士。



  租金低廉



  香港地少人多,普通商品房平均每平方米要4万多港元,很多低收入者一辈子也买不起房。即使在市场上租房子,港岛月租金每平方米也要200多港元。



  为了使“低收入者有其屋”,香港政府建造公屋,以较低廉的租金出租给暂时没有能力购房的人士。公屋租金包括差饷、管理费和维修费,因地区有所差别,平均每平方米月租47港元,每户月租金平均不到1500港元。



  香港公屋面积比较小,房委会的资料显示,最小的只有8平方米,供一人居住,每月房租252港元;最大的公屋面积约为69平方米,供6~12人的家庭居住,月租金2978港元。公屋居住条件也在不断改善,人均居住面积在2007年3月底达到了12.2平方米。



  公屋租金不但低廉,经济困难的公屋住户还可减免一定的租金。1992年推出的“租金援助计划”,旨在为因短暂经济困难而未能负担正常租金的租户提供额外援助。如果住户的租金占收入的比例超过20%,或收入低于公屋轮候册收入限额的60%,可获减免租金25%至50%。住户如有长期经济困难,可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政府会向其提供租金津贴,大多数情况下数额足以支付全部应缴租金。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和接受租金援助的住户共约占公屋住户总数的22%。



  不过,经济条件好的公屋住户则要缴较高的租金。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8月,超过两万个家庭缴付一倍半的租金,3300户缴付双倍租金,另有70户按市场价缴付租金,并须在一年内迁出公屋。



  为了方便公屋住户交租金,有关部门不断推出便民措施。目前公屋居民不但可以使用银行自动转账、电话、互联网等缴租,还可以到“7-11”便利店、地铁客务中心等处付款。



  申请制度严格



  公屋是提供给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所以公屋申请和租住有一套十分严格的制度。



  首先是身份的限制。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有香港居留权且仍继续在港居住。以前只有由父母与子女构成的家庭可以申请,现在单身人士和二人家庭也可以申请。



  其次是家庭收入和财产的限制。按规定,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不得拥有私人住宅物业,不得签订协议购买住宅,不得持有一间拥有住宅的公司一半的股权。申请人家庭每月总收入及目前的总资产凈值必须在一定限额之内。申请者必须申报个人财产资料,包括土地、房产、车辆、投资、银行活定期存款及可动用的现金等。目前4人家庭的每月收入和资产限额分别为14600港元和36.2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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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8 09:29
只有达到表格中条件的申请人才有资格排队等候入住公屋。政府设置了公屋轮候册,将严格按照登记的先后次序及申请人选择的地区,依次办理审查和分配手续。轮候情况公开透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脑网络查询。



  目前,公屋申请人有11万多户,从通过审核到入住平均需要1.8年。单身的年轻人轮候时间长一些,有家庭又有老人的会比较快。



  两大政策维护公平



  住进了公屋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在入住公屋后的10年内,住户不用申报收入,但10年后每两年必须申报一次。在这十年里,随着经济发展,收入提高,子女就业等,公屋住户的资产也在增长,不少晋身有钱人的行列。2007年9月统计数据显示,全港有4.6万个公屋家庭月收入超过3万港元,有能力买房。



  为确保只有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才可获得公屋资助,房委会推行了两项重要政策,即1987年实行的“公屋住户资助政策”,以及1996年实行的“维护公屋资源合理分配政策”。



  “公屋住户资助政策”规定,如收入超过轮候册收入限额两倍,须缴付1.5倍租金;如超过3倍,或不申报,须缴付双倍租金。“维护公屋资源合理分配政策”进一步规定,已缴付双倍租金的租户,如欲继续居于公屋,须在下一个申报周期申报资产。如超过轮候册入息限额3倍,而资产净值超过指明的资产限额(现为轮候册入息限额的84倍),或不申报,则须迁出公屋。这些住户可申请继续居住一年,但须缴付等于市场价的租金。政策实施以来,数万户不合格的租户已迁出公屋,房子分配给更需要的人。



  另外,公屋租住权不能自动世代相传。当租住公屋的户主及其配偶去世后,其它成年家庭成员必须接受全面的经济状况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新租约。



  公屋租金低、配套好,难免有人觊觎。为了维护公屋资源的公平分配,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抽查公屋住户的户籍和居住情况,还加强审查公屋住户和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申报,防止高收入者租住公屋。如有违法违规,轻则终止租约,处以罚款,重则诉之法庭。去年一月底,香港82岁的高等法院前大法官李栢俭及其妻子便因隐瞒近200万港元的巨额资产以骗租公屋,被判处入狱11个月。



  租者置其屋计划



  为了协助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香港政府从1998年起曾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公屋租户可以用负担得起的价钱购买所居住的单位。该计划推出后,有超过10万个租户荣升为业主。不过,该计划在2005年8月推出第六期以后已告结束。



  该计划最后一期的出售单位定价是市值的40%,大部分单位首年售价低于30万港元。购买所居住公屋的业主还可以享有“楼价折上折”、单位出售前的修葺和维修等优惠和保障。购房者还可以获得银行抵押贷款,还款期可长达25年。



  不过购买的公屋在转让时受到一定限制。在购入后的两年内,业主只能将公屋售回给房委会。在购入后的第三至第五年内,业主可以选择将公屋售回房委会;如房委会不接纳回售申请,业主可先缴付补价给房委会,然后把房屋在公开市场出售、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业主也可以把公屋转售给合资格人士,而无须缴付补价。在购入五年后,业主除可将单位转售给合资格人士外,还可先缴付补价,然后把公屋在公开市场出售、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转让。



  近日,随着香港房价不断攀升,公屋成交价也水涨船高,有多套公屋以超百万港元的价格成交,堪比同区小户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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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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