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商品房买卖常用法律知识


蝶之恋
2008-04-21 10:57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2、买受人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为什么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公有制的性质决定了房屋产权人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3、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时间限制的,土地使用者在设定的权力范围内享有对土地的使用、转让、抵押等民事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其转让、出租和抵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只有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4、不同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多少?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5、房屋所有权人在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应该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可在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前申请延期,在得到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了。

zhangmingci
2008-05-04 16:52
学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