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之恋
2008-04-23 16:06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了发展经济,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下租赁协议如下:一、甲方有偿提供位于**镇长坑村的生产厂房及宿舍给乙方使用,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甲方不负责租赁税)。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2006年 月 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三、双方签约后,乙方付 元给甲方。其中 元 为按金,按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一次性退回给乙方,若乙方违约按金归甲方所有; 元为第一个月租金。从2006年 月 日开始计租,租金当月5日前缴付,若未征得甲方同意而逾期未交,每日按租金总额1%计算违约金,若两个月不交租,作违约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照明用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生产用电由乙方 负责安装,电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拱自来水给乙方使用,水费由乙方负责。 3、消防按现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