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哥
2008-07-04 19:20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宅在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一律要悬挂公示牌及价目表,否则将受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昨天下午,市发改委召集市直130多家房开公司有关人士召开会议,对此进行部署。
据悉,目前我市商品房的销售在明码标价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影响了商品房销售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即将实行的《商品房销售公示牌》,其规格尺寸一般不小于120cm×100cm,公示的内容包括楼盘名称、预售证号码、坐落位置、建筑结构、房屋类型、容积率、装修状况、房源概况、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前期物业服务以及特别提示等十多项内容。与此同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还需张贴《商品房销售价目表》,该价目表也可以小册子的方式发放。
根据规定,从7月1日起,与商品房销售有关的价格和收费,经营者要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未约定的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也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还特别提醒,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在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并公示,否则一经查实将予以重罚。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楼盘开盘的前3天内,销售期间其销售价格调整之日的前3天,要把《商品房销售公示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一式两份送交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存档。逾期不报的也将按《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价格违法告诫公示》。
群众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
有关人士指出,随着商品房销售公示牌的执行,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温州房地产市场也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据悉,目前我市商品房的销售在明码标价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影响了商品房销售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即将实行的《商品房销售公示牌》,其规格尺寸一般不小于120cm×100cm,公示的内容包括楼盘名称、预售证号码、坐落位置、建筑结构、房屋类型、容积率、装修状况、房源概况、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前期物业服务以及特别提示等十多项内容。与此同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还需张贴《商品房销售价目表》,该价目表也可以小册子的方式发放。
根据规定,从7月1日起,与商品房销售有关的价格和收费,经营者要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未约定的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也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还特别提醒,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在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并公示,否则一经查实将予以重罚。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楼盘开盘的前3天内,销售期间其销售价格调整之日的前3天,要把《商品房销售公示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一式两份送交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存档。逾期不报的也将按《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价格违法告诫公示》。
群众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
有关人士指出,随着商品房销售公示牌的执行,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温州房地产市场也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