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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小学

小学

公立

瓯海区 - 景山  浙江省温州市雪山路153弄25号

15258099230

7套 | 0个

景山小学原名将军桥小学,创办于40年代,在将军桥河畔白甲将军殿内,为旧时的乡村私塾。50年代改为村办初级小学,后逐渐发展成为完全村小(复式教学)。73年因学生数增多,将军殿不适应当时的教育现状,于是由村委会出资拆殿改建平房两幢( 8个教室)、小礼堂一座。随着改革开放,教育事业迅速发展,86年村两委在山下村征地 4亩,筹资新盖三层教学楼两幢,即现在景山教育幼儿园园舍。92年由于区域调整,学校从鹿城区划归为瓯海区,改名景山小学。
  2000年,学校再征地13多亩,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扩建,新建了一幢近5000平方米的现代化教学大楼。学校现占地面积 11367平方米,建筑面积达7588平方米,投资总额近1700万元。学校现有21个教学班,1000多位学生,教师42人,大专学历占90%以上。 

温州市景山小学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雪山路153弄25号,您可以坐车到景山东门、将军桥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44路区间、44路、109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东池便当(兴海店)、叶氏兄弟饭摊(雪山路店)、酸菜鱼庄、宝岛便当(兴海路店)等;温州市景山小学 电话:15258099230

 2014年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温州市景山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景山小学招生方案
  【招生范围】景山街道所辖的各行政村及居委会。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瓯海区景山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 瓯海区景山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 父母为瓯海区景山街道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景山街道。
  (四) 瓯海区户籍,其父母在景山街道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瓯海区景山街道户籍适龄儿童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本校报名,随班就读。
  【招生计划】2014年本校一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计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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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范围:景山街道所辖的各行政村及居委会
  2013温州市景山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瓯海区景山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 瓯海区景山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 父母为瓯海区景山街道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景山街道。
  (四) 瓯海区户籍,其父母在景山街道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瓯海区景山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二、照顾规定
  (一) 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子女确保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二) 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1. 省绿叶奖、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市511工程第一、第二层次)。
  2.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3. 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第二层次以上),区级名师名校长和“三坛”荣誉获得者。
  4. 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
  5. 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
  三、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
  2013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计160人,我校施教区为景山街道所辖的各行政村及居委会。
  四、报名办法
  (一) 2013年7月1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景山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景山小学报名。2013年7月1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景山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景山街道中心学校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1份。
  (二) 瓯海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的的子女凭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如实填写《瓯海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可到瓯海教育网下载),并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后,于6月20日前携带《申请表》、户口簿、相关居住证、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社会保险费凭证,以及任职、学历、职称、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公办学校优先照顾入学,由教育局统一安排落实。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人才《居住证》载明所在的辖区及该辖区公办学校的承接能力,采用“一年一议”的办法,在辖区范围内调配落实。
  (三)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须提交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区侨办(台办)证明,以及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和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居留证(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 照顾对象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在学校满足施教区招生后有多余学额的前提下,统筹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五) 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但其父母在瓯海区景山街道有房产证确需在瓯海就读的,可到景山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 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景山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义务教育对象及法定监护人在原籍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景山街道有相对固定居所证明(自有住所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景山街道取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4)其父母一方或法人监护人与景山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景山街道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提供父母一方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6)其父母持有经现居住地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儿童预防接种证》。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接纳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名单,详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102号)附件。
  根据《瓯海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瓯委〔2010〕16号)、《瓯海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瓯委办发〔2010〕172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
  不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如确需在瓯海区就读,凭父母在我区办理临时居住证及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到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
  (七) 需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 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同户登记,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由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负责做好入学报名工作。
  2. 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许可租赁合同等材料为凭证安排就近入学。
  3. 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部门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4.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5. 营业房的产权证和2013年7月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五、招生办法与程序
  根据“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我校原则上按照下列批次顺序招生:
  第一批次:施教区对象(含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的新居民子女;照顾对象的子女)。
  第二批次:父母在景山街道有房产证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中泽雅镇户籍移民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二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当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次的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六、时间安排
  7月1日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新生到景山小学报名(报名地点在阶梯教室)
  7月3日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补报(报名地点在景山小学阶梯教室)
  7月4日 第三批次(指父母在景山街道有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第四批次(指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新生到景山中心学校报名(中心学校地址:瓯海区实验中学行政楼五楼)
  7月5日 第三批次、第四批次补报(报名地点在景山中心学校)
  7月8—20日 资格审查、分批录取、公布结果(具体见学校网站www.wzjsxx.net)
  七、招生纪律
  (一) 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组织招生,特别是严格把关年龄、范围和条件,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
  (二)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随意增扩班级和班额,若确需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须事先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3年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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